手 套 - 吳靄儀

手 套 - 吳靄儀

手套是歐洲精緻生活文化的一個特徵,就像戴帽子一樣。上教堂、參加典禮儀式、舞會,以至日常的社交,禮貌的女士們都會恰如其分地戴手套,比如隆重的舞會,穿露肩長裙禮服,就配長至上臂的緞手套,平日社交午餐,穿套裝西裙,就配短的羊皮毛套,顏色也諸多講究。你看柯德莉夏萍的電影,留心一下就可見端倪。
男士的手套也有學問,禮貌的社交或慶典是要穿手套的,日間一般禮儀是鴿灰,隆重的場合是白色小羊皮。到今英語有"withtheglovesoff"或"withkidglovesoff",就是指不客氣的對待或語言。男女之間的社交,關於手套的規矩禮節佔了不少篇幅,最為人熟悉的是,握手的禮貌,須由女方先伸手,女士不伸出手來,男士不得造次,同時女士握手不必先脫手套,男士卻必須把手套脫掉。舞會上共舞時,男士卻要穿手套,理由是以免手汗弄污了女士的絲緞舞裙。
當然,手套也有實際用途,但考究的手套極少實際用途,所以製作也分外精美,小小一對手套,用最柔軟的小羊皮,染上各種優雅的顏色,剪裁合度,穿上手貼服無比,這是起碼的條件。以前手套有專門店,價格並不便宜,舊社會的淑女們,手套必須永遠光潔,年中就這一項已支出不少。現在名店如愛瑪仕依然重視出產手套,但在香港還是沒有流行起來。
我擺脫不了對手套情有獨鍾,不幸最貴的仍是最好的,一雙雙用手套盒子包裝好,盒裏用軟紙墊着,每次穿完,拭抹平直,放回原位,就是我小處的執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