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名總是充滿個人特色,美國賓夕凡尼亞州伯克斯鎮(Berks)一名共和黨員就膽大包天,簽名竟是「上帝」(God),當地選舉委員會已召他問話,要他好好解釋,否則可能取消他的選民資格。
妄稱自己為「上帝」的休厄爾(PaulSewell),四十歲,是專門捉拿逃犯的「賞金獵人」。他認為自己的「上帝」簽名,應該跟文盲的人簽名時打「X」無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工作中常被呼「上帝」
休厄爾亦樂意解釋簽名由來,說靈感來自工作,而且他並非自封「上帝」,而是大家對他的「稱呼」。「我拘捕疑犯時,他們總是說,『噢!上帝啊!給我一次機會吧。』『噢!上帝啊!放過我吧。我明天就自首。』」
他確信自己的簽名完全合法:「我的駕駛執照,還有一張信用卡,都是用這個簽名,所以應該不成問題。」
美國廣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