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斃果欄商首被告後悔

刺斃果欄商首被告後悔

【本報訊】果欄商人在青衣城商場行人天橋扶手電梯遭人以蝴蝶刀插頸致死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在油麻地果欄任運輸工人的首被告郭嘉銘向警員說,「契媽」受僱於死者,經常遭死者打罵及拖欠金錢,遂決定教訓死者一頓,在廟街用四十元買了一把蝴蝶刀。郭多番強調:「去教訓吓佢啫,『片』佢兩下!」
控方昨播放郭與警方的錄影會面記錄,郭向警員表示,起初感到驚慌,故案發後警方兩度要他協助調查時,未有和盤托出真相。被問及為何現時又將真相說出,郭謂:「因為後悔,唔小心咁殺咗人……,想法官畀番少少同情分囉!」
四名被告郭嘉銘(二十二歲)、溫少健(二十二歲)、陳景遠(二十四歲)及盧葵當(五十三歲),被控於○四年十月九日謀殺黃禮禎(六十歲)。下周三續審。
案件編號:HCCC1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