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華
一月二十三日開始,北京市解除「禁止在市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禁令,容許市民在指定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表面上,這是地方政府從善如流的政策,以回應市民燃放煙花的期望。但實際上,取消禁令後,政府仍會加入種種限制,令官員干預煙花市場的權力大增,並造成市場壟斷的局面。在這情況下,政府和官員都會獲得很多好處。因此,「解禁令」反映了這樣的事實:金錢已成為內地公共政策走向的主導力量。
北京市的煙花解禁令,並非真的任由市民隨意燃放煙花,而是由「禁止」,變成「限制」,由過去完全禁絕煙花、爆竹,改由政府指定的公司「北京煙花鞭炮有限公司」,獨家經營煙花爆竹。市民必須到那些獲發特許牌照的零售店舖,購買從「北京煙花鞭炮有限公司」批發回來、附有特定標記的合格煙花,方可在市內燃放,否則受到重罰。
解禁後稅收增加
眾所周知,燃放煙花會產生很多問題,例如人會被炸傷、產生不必要的噪音,甚至很容易引發火警,社會要為此付出很大的代價,這就是北京市政府十三年前頒布禁放煙花令的原因。但是,十三年後的今天,煙花傷人的威力有增無減,引發火警的危險依然很高,而且,社會上並沒有形成強大的壓力,希望解禁煙花,為甚麼要改變禁放煙花的政策呢?況且,即使民間要求解禁的呼聲高漲,北京官員大可視而不見,因為民間還有其他形形色色的訴求,相關官員也不一定要回應。顯然,解禁煙花與民意壓力無關。
驅使北京市官員檢討煙花禁令的最大動力,相信有兩個原因。第一,解禁後會增加龐大的稅收。一項調查發現,解禁後,北京市會有超過三百萬個家庭、平均每個約用一百九十元購買煙花爆竹。換言之,解禁煙花後,北京將增加近六億元的煙花銷售額。相比以往完全禁放煙花,這無疑是一筆很大的意外之財。當然,羊毛出在羊身上,在壟斷之下,北京市區的煙花售價,一定比市郊等沒有任何限制的地方高很多,北京市民一定要買貴價煙花。
官員有謀私機會
第二,由「禁止」改成「限制」之後,官員手中的權力終於有了用武之地,「尋租」(以權謀私)的機會大增,這種「限而不禁」的狀態,才是他們最樂見的。眾所周知,對市場愈多干預,政府官員的權力就愈好用,換來的利益就愈多。
以前完全不准放煙花的時候,根本沒有煙花市場,官員手中的權力也就沒有用武之地,不能換成金錢或其他利益;如果完全開放市場,官員想干預也無從入手,對他們也完全沒有好處。因此,只有在目前這種設立限制、製造壟斷性市場的情況下,官員才有權決定把牌照發給誰、有權決定煙花的標準,這樣也就有了謀私機會。
只注重金錢利益
換言之,燃放煙花由「禁止」變成「限制」,政府庫房增加了稅收,官員也多了以權謀私的機會,那麼解禁是必然的選擇。這種「限而不禁」的公共政策,在國內比比皆是:計劃生育政策由絕對「一胎化」,變成超生(超額生育)罰款;戶籍制度由嚴禁農民進城,變成以金錢換取暫住身份的「暫住證制度」等。
過去,中國的公共政策多以社會整體和國家利益為依歸,但隨着經濟改革,政府和官員是否獲得金錢及實際利益,日漸成為左右政策選擇的重要因素,而為此付出代價的,往往就是在決策過程中沒有發言權的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