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於去年在元朗一帶肆虐,經常踏單車找尋獵物及將女童帶往僻靜處大肆非禮的「單車孌童魔」,昨於區域法院承認非禮五名九至十二歲女童,現還柙候判。庭上揭露曾患孌童癖的被告,於九八年亦因非禮四名女童被判入精神中心接受治療,惟被告去年因未能控制對女童的慾望而再犯。 記者:黃詠鍶
外表斯文、身形瘦削的被告譚泰勝,四十一歲,昨承認五項非禮及一項阻撓正在執行職務警務人員的罪名。代表大律師在求情時指被告曾患孌童癖,故希望法官在判刑前先了解其精神狀況。法官現將案押後至下月十日,等候背景、精神及心理報告才判刑。
另外,雖然控方表示事件對涉案五名女童影響不大,但法官亦要求控方提供女童的評估報告。
踏單車找獵物
根據案情,被告於去年二月至九月,經常踏單車在元朗朗屏邨及水邊圍邨一帶找尋獵物,並向四名九至十二歲單獨在上址經過的女童埋手。被告每次均是藉詞要求女童幫忙或帶路,再帶女童到商場或停車場等梯間僻靜處。被告接着便隔衣撫摸女童的胸部或私處,甚至以自己的下體在女童的臀部摩擦。
被告於九月二十九日在水邊圍邨重施故技,要求另一名九歲女童幫忙但遭拒絕。被告立即強行將女童捉上單車,然後駛往一幢唐樓,從後抱着她,撫摸其胸部及腋窩,女童成功掙脫,被告踏單車追截,將她捉回單車上。由於警方在較早前接獲數宗非禮舉報,遂加緊在元朗一帶巡邏,並剛巧遇上正載着女童離去的被告。警員上前截查時遇上反抗,兩名警員受傷,幸成功制服被告。他在警誡下認罪,並表示已嘗試控制非禮女童的慾念,但不成功。
有前科囚三年
控方在庭上透露,任職電工的被告於九八年曾承認四項非禮罪而被判監三年。當時被告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治療,在○○年獲釋後亦有繼續接受診治,直至○二年則以工作忙碌為由停止治療。
資料顯示,被告當時亦是藉詞問路將受害人帶到僻靜處非禮。被告與一名小學教師於九七年結婚,翌年離婚。他於九八年被捕後曾透露,十多年前已開始幻想與女童發生關係,並指自己當時已四出非禮女童。直至九七年與前妻結婚後情況一度好轉,惟因性生活不協調,被告在未能控制性慾的情況下再四出犯案,並於九八年首次被警方拘捕。
案件編號:DCCC12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