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快譯通電子辭典,見「國家興亡,匹夫有責」譯作Allmenshareacommonresponsibilityfortheeventsoftheirnation。假如把common一字刪去,並改a為the,會不會比較傳神?
原文用a,是說「所有人對國家事務都分擔一個共同責任」;改為the,則是說「所有人對國家事務都分擔那個共同責任」。論意思,a比較好。
Common刪去了固然會簡潔一點,但這個字強調「共同」的責任,也不能算是贅詞。
當然,快譯通那句翻譯,缺點是有的。第一,「興亡」譯做events(事務),並不貼切;第二,「匹夫」指每一個平民,譯做allmen(所有男人),語氣就弱了。請讀者看看以下兩句翻譯會不會好一點:(1)Acountry'sfortunesaretheresponsibilityoftheindividual。(2)Everymanhasaresponsibilityforhiscountry'sfortunes。
讀報常見「完善某事物」這類說法,把形容詞作動詞用,是不是受了英文影響?
英文形容詞不少兼作動詞,例如perfect一字,重音(stress)在第一音節(syllable),是形容詞,指「完美」;重音在第二音節,是動詞,指「改善」或「使完美」。中文用法自有繩墨,和英文大異。但中共歷屆領袖讀書既少,對國文缺乏認識;加上由懼外而崇外,所以一味向英美學舌,例如說「我們要完善司法制度」(Wemustperfectourlegalsystem)等等,不說「改善」。香港、台灣紛紛尤而效之。中文劫運正靡有止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