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妹妹是個愛情狂,換畫的速度直逼電影院。她辯稱自己並不濫情,只是不懂去愛,經常愛錯。「知道愛錯了,當然是愈早修正愈好。」因此她不斷犯錯,不斷修正。
某日上朋友家,她在全神貫注地看一本封面螢光粉紅的書,書名《戀愛必勝守則》,是英文書的台譯本。她聽電話,我拿起書翻了翻,目錄列舉了三十多招戀愛必勝守則,例如〈不要打電話給他〉,〈總是先結束電話對話〉,〈週三後不要再接受電話邀約〉,〈在最初的一、兩個月,每週見面不要超過兩次〉,〈約會時不要約在半路〉等。
從來以為談情是兩個人的事,旁人只能給予一點意見(充其量稱作提示),沒料到可以像當兵、修理電器般有守則可循。〈不要打電話給他〉?我被這聽來十分「鐵腕」的守則勾起好奇心,翻到內文看個究竟:「打電話給男人就是追求他們,這完全違反守則。」「他應該一直不斷打電話給妳,直到妳點頭跟他約會為止。」「如果他在妳的答錄機留話要妳回電話,試着不要回,只有在改變重要的約會或大事時才回。」「當男人打電話給妳,在接電話後講話不要超過十分鐘,如果有必要,買個計時器。」
我看得目瞪口呆。誠然,談情需要一點手段,製造一些若即若離,但有必要變成兵法嗎?即使這些守則很管用,可是以詭計找回來的情人,會是真的喜歡你,抑或是被你的天羅地網誘拐了?你如此精謀善戰,他一旦奪得芳心,又會怎樣對待你?是像扶桑般在中國建立偽滿州國,還是像美國般在伊拉克搞政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