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水埗鴨寮街的攤檔出售由拾荒者在垃圾桶撿拾的過期食品,導致一名女子食用後肚屙不適,警方及食環署昨日採取行動,撿走大批過期食品,其中過期時間最長的竟達六年,警方將女檔主拘捕帶署。食環署呼籲市民購買食品時,切記看清楚標籤是否過期。 記者:吳國威 梁偉權
被捕女檔主姓廖(四十七歲),事後獲准五千元保釋候查。消息指,廖婦與丈夫在鴨寮街經營一個售賣舊貨的攤檔,開業超過十年,她並是持牌人,攤檔出售各式各樣的雜貨,全部來自拾荒者及清潔工人,間中亦有出售過期食品,並吸引不少居民光顧。
檔主購自拾荒者
深水埗特遣隊高級督察陳凱港指出,警方前日收到一名女子的罪案郵柬,她投訴早前在上址雜貨攤購買了兩罐罐頭湯,食用後出現肚屙不適,看醫生證實患上腸胃炎,她懷疑飲罐頭湯出事,返家查看標籤日期,發現已過期三年,於是寄郵柬向警方舉報。
警方接報即聯絡食環署採取聯合行動,昨上午十一時,深水埗特遣隊警員到該雜貨攤「放蛇」購買食物,當時有四十多人圍着攤檔選購,警員以六十五元購買兩盒雞精、兩支日本醬油、一罐茶葉及一盒即食涼粉,全部為過期食品,其中日本醬油的保質期是○○年,經已過期六年。
當姓廖女檔主收款時,警員即表露身份將她拘捕,警方及食環署人員在攤檔撿獲大批過期食品,包括紫菜、即食米粉、咖啡、啫喱粉,大部份過期兩至三年。
陳凱港指出,該批過期食品成本約一百元,是女檔主向拾荒者購買,再在攤檔轉售圖利,相信年近歲晚,有居民及店舖大掃除,將過期食品扔棄,拾荒者在垃圾桶撿拾後,以賤價轉售予女檔主。案件將交食環署跟進。
撿自多個垃圾站
據稱,過期食品來自多個垃圾站,在深水埗北河街市政街市垃圾站,有撿拾紙皮的老婦表示,每日凌晨三至四時,有多輛載滿垃圾的手推車,等候進入垃圾站傾倒,不少拾荒者會撿拾值錢的物品,當中包括有過期食品等。
該拾荒婦指出,她們知道食品來北河街街市的店舖,但由於已過期,她們都不會撿來食用,但見過有人將食品撿走。該垃圾站站長稱,垃圾站內不容許拾荒者進入。食環署發言人亦稱,垃圾站有人當值,禁止拾荒者執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