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架構協議或修訂

港台架構協議或修訂

【本報訊】確保香港電台編輯方針獨立的「架構協議」,可能因應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提出的建議而修訂,立法會議員憂慮令港台淪為政府喉舌,又指港府沒有委任熟悉港台運作人士加入檢討委員會,令委員會公信力成疑。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檢討公共廣播服務問題,議員湯家驊指工商及科技局與港台簽訂的「架構協議」,已清晰界定權責及保障港台編輯方針獨立自主,他質疑港府擬藉檢討結果修訂協議,另一議員李柱銘要求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保證港台編輯自主不受檢討結果削弱。

議員質疑廣檢會公信力

王永平迴避保證港台日後編輯自主問題,只強調現行協議已提供保證,「我點能夠唔畀承諾,(去年簽訂的)架構協議仍然有效。」但他承認若檢討委員會的建議涉及修訂公共廣播政策,政府有責任修訂協議內容,如何修訂則視檢討結果而定,「日後(政府與港台)關係同架構協議內容係點,今日唔知道,我唔能夠講。」「架構協議」每兩年檢討一次,下次將於明年中檢討。
多名議員昨批評檢討委員會沒港台代表,令人懷疑是針對港台的安排,鄭經翰直指做法不合理,「既然唔係針對港台,佢哋係專家,無理由無港台成員,係荒謬嘅,委員會公信力都受質疑。」另一議員梁國雄認為是無常識的安排,「好似你(指檢討委員會主席黃應士)屋企裝修,搵我同劉慧卿去搞,然後要你入去住,得唔得?」他認為委員不要誤上「海盜船」或「爛船」,應清者自清辭職不幹;劉慧卿則指黃應士早前言論顯示對檢討有傾向性,令人憂慮檢討結果早定。黃強調僅提出一些構思,並非定案。黃應士稱,委員會無權保證港台編輯獨立自主,因不屬職權範圍。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協會主席麥麗貞昨向黃應士遞信,要求檢討委會提供充份渠道讓港台人員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