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大罵法官 須關羈留室宣判<br>地鐵縱火狂徒囚終身

庭上大罵法官 須關羈留室宣判
地鐵縱火狂徒囚終身

【本報訊】○四年一月地鐵發生首宗列車縱火事故,一名男子疑向政府報復,揚言「整劑大災難佢歎吓」,自製燃燒彈,在早上擠滿乘客的地鐵車廂縱火。高等法院法官指縱火行為極之危險,斥責男子有計劃及預謀地行動,遂判他終身監禁,訂下最少服刑十年。由於被告在庭上情緒激動,法官須下令將被告帶入羈留室,透過視像系統將判刑過程直播給被告。 記者:梁瑞珮

今次相信是首宗因縱火罪被判囚終身的案件。在審訊期間不時叫囂大鬧的被告嚴金鐘(六十八歲)昨仍以一貫態度,在犯人檻不停高呼口號:「輪椅老人案發冇出街,冇縱火,即刻無罪釋放我!」又罵法官湯寶臣「威迫輪椅老人頂包頂罪,僱用陪審團,合作貪污搶劫過千萬元」,更指湯官是「大賊王」張子強的同黨。
法官見被告情緒激動,遂下令將被告帶入羈留室,透過特別為被告而設的視像系統,將判刑過程現場直播給被告,並關掉被告的咪高峰,故從螢光幕只見被告不停「手郁郁」,聽不到他對判刑有何反應。

不考慮判醫院令

法官宣判時指斥,被告縱火行為極之危險及嚴重,有計劃及預謀,被告在○四年新年假後第一個工作天的早上九時左右,在擠滿乘客的地鐵車廂內縱火,稍有偏差,後果不堪設想,雖然被告年老,但考慮他對執法機構仍抱憤恨,故應判控罪最高刑罰。
法官又指,精神科醫生認為被告日後仍可做出危害社會的行為,惟兩名精神科醫生對應否讓被告接受醫院令持不同意見,故法庭不考慮判醫院令。
法官亦關注被告是獨居長者,缺乏親人照顧及與人溝通,容易變得偏激。法官表示,社會不應忽視獨居長者,希望有關部門能調配資源,改善其生活,亦希望巿民盡力給予支持及協助。

乘客表現受讚賞

另外,法官對當日乘客的表現深表感動,指乘客在逃走時沒有為求自保而不顧他人死活,反而扶助婦孺,有乘客更一邊喝止被告點火,一邊通知其他乘客逃走,反映巿民在危機時有合作精神;而地鐵職員亦反應迅速,警方也有效率地破案。法官謂,事件彰顯巿民的公德心及堅守崗位的精神,希望該良好質素,在講求經濟效益的社會中延續下去。
事發於○四年一月五日早上,被告在一列從尖沙嘴駛往金鐘方向的地鐵車廂,以自製燃燒彈縱火,當時列車載有約一千二百名乘客,幸僅有十四人受傷。
被告辯稱,因不滿坐改裝兒童單車卻被檢控無牌駕駛及判監,知道地鐵發生縱火事故,遂博被捕,令自己成為新聞人物,藉此表達對遭政府迫害的不滿。
案件編號:HCCC295/04

嚴金鐘因縱火罪判終身監禁後,被押上囚車離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