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減強積金供款<br>薪金當房津首宗僱主入罪

圖減強積金供款
薪金當房津首宗僱主入罪

【本報訊】不法僱主企圖將員工薪金撥作房屋津貼,藉此減少強積金供款的手段再次觸礁。強積金管理局昨首次經法庭審訊,成功將一間逃避供強積金的珠寶公司入罪,被告遭觀塘裁判法院判罰二千一百元。

涉款$1900

積金局表示,被告是多耀珠寶有限公司,該公司被控於○四年四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的七個月供款期內,將一名員工合共十九萬元的工作入息列作其房屋津貼,同時也沒有把這筆十九萬元的款項,按比例作出僱主及僱員的強積金供款,所涉及的供款共一千九百元。
裁判官在判案時指,案中僱員一直沒有任何涉及房屋開支,但被告卻把部份薪金列作房津,故判被告罪名成立。
積金局稱,去年一名僱主也是以同樣手法,以房屋津貼的方法來逃避供強積金,但他被檢控後認罪,因此毋須開庭聆訊。因此昨日的案件,是首次經審訊後被法庭入罪的同類個案。
積金局提醒僱主切勿濫用房屋津貼,這並不屬於工作入息的條文,以及呼籲僱員遇到同類情況,要及早致電積金局熱線29180102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