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倡立法規管收債手法

警倡立法規管收債手法

【本報訊】近年非法收債問題備受關注,警方在過去三年、每年平均接獲逾二萬宗這類舉報,當中涉刑事成份的個案比例由前年的百分之九,增至去年的一成一。警務處處長李明逵預期,有關問題暫不會好轉,若各方面盡力遏止非法收債做法不果,政府便有需要再考慮立法規管。

「最好啲人借少啲錢」

李明逵昨在記者會上表示,警方去年接獲逾二萬宗非法收債舉報,當中有一成一(即二千三百多宗)涉刑事成份。他直言,本港暫時並無法例規管收債,但警方有指引,凡涉刑事的非法收債案件會交給負責刑偵的警員調查,其餘交由軍裝警員跟進。「當然最好希望啲人借少啲錢,但喺商業社會係冇可能咁做,如果各方面已經盡力去遏止,但都改善唔到,咁政府就有需要再考慮立法規管收債。」
保安局回應稱,當局暫不打算就收債活動增加額外的刑事罪行,但會繼續密切注意有關情況,並在有需要時再作檢討。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建議警方,透過發牌制度規管財務公司的營運守則,杜絕有關公司向借貸人徵收大筆收數費用,變相為放貴利的不良手法。
另一方面,警方獲當局批准下個財政年度招聘一千二百多人,李明逵說,雖然這較警方申請的一千七百人為少,但仍可應付未來一年的職位空缺需要,警方會密切留意未來幾年人手流失的變化,並研究如何減輕警務人員的工作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