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雙程證女子來港探親期間,疑在葵涌石籬邨一單位為一對夫婦工作,其後遭人拖欠約七百元薪金,多次追討仍無結果,昨晨女事主再度登門追討欠薪時,與戶主夫婦發生爭執,混亂中,女事主遭人箍頸及用菜刀斬傷。警方接報到場調查後,將戶主夫婦拘捕,至於受傷女事主獲送院治療,亦因涉嫌違反逗留條件被捕。
受傷女子姓林(五十三歲),較早時她由福建樟州鄉間持雙程證來港探親,並獲留港三個月。被捕戶主夫婦男子姓溫(三十六歲),其雙程證妻子姓范(三十歲),夫婦同住葵涌石籬邨石逸樓一單位。
消息稱,溫育有一名幼子,交由親人照顧,最近懷孕的溫妻來港探望家人時不幸小產,身體虛弱,事後男戶主疑透過親友介紹,聘請林婦照顧妻子及料理家務,日薪五十五元。
多次追討不果
林婦工作個多星期後,多次向僱主夫婦索取薪金,均遭人藉詞拖延。其後林婦見未能取得薪金,拒絕再為僱主工作。至昨晨六時許,林婦不甘被拖欠約七百元薪金,再次登門尋找姓溫夫婦追討,但又遭人拒絕,雙方發生爭執,三人其後更一言不合發生糾纏。
林婦與男女戶主糾纏間,突然被人箍頸,而女戶主一度衝入廚房取菜刀揮舞,混亂中,林婦前額被刀斬傷,男戶主見發生血案報警,警員到場將傷者送院,以涉嫌傷人及僱用非法勞工將戶主夫婦拘捕,受傷女事主亦涉嫌違例逗留被捕。
根據《入境條例》,所有來港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兩年,協助及教唆者亦會被檢控。
此外,任何人士如果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均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三十五萬元及入獄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