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家變」 新春團圓<br>珩女裁定由父撫養

元旦「家變」 新春團圓
珩女裁定由父撫養

【本報訊】本月初因母親跳樓自殺而一度流落廣州賓館的三歲女童「珩女」,由社署接返港入住保良局及申請兒童保護令,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兒童法庭審理,法庭接納社署的建議,將珩女的撫養權交回父親吳悅成。珩女於今年元旦隨母回內地後,因母身亡及父失蹤,被雙親遺棄達三周,她昨日終可與父親團聚,返回內地歡度農曆新年。 記者:陳浩義

珩女的四十五歲父親吳悅成,昨步出法院時面露笑容及雙手合十地說,事件已圓滿解決,多謝社會大眾及傳媒的關心,對於法庭的裁決感到高興。他並表示,一直很愛妻子及女兒,「囡囡細個時,都餵好多夜奶畀佢。」吳續稱,他會帶女兒返內地生活一段時間,但會定期返港,以及與社署保持聯絡。
社會福利署屯門區助理福利專員王何鳳施在庭外表示,經過社署的心理學家評估及觀察,認為珩女與父親關係密切,社署委託內地福利機構,前往珩女在內地的家庭進行了解後,認為居住環境、經濟條件及家庭支援網絡都不錯,相信珩女可得到安穩生活,故社署同意將珩女交回其父照顧。

社署會定時家訪

她續稱,社署會一直跟進珩女的個案,並會繼續定時進行家訪,吳父亦承諾若女兒喪母後有不穩情緒,便會帶她回港接受治療。
珩女的母親楊惠英(四十歲),早年在韶關當護士,她與丈夫吳悅成結婚後,在深圳誕下珩女,於兩年前獲批單程證來港與夫團聚,但她來港後發現患有思覺失調症。
楊婦於今年元旦帶同女兒珩女返廣州,並入住東海大廈一間賓館,但翌日凌晨她被發現從賓館十二樓房間跳樓自殺身亡。珩女被遺棄在賓館五日,賓館職員向港府駐粵辦事處及工聯會廣州服務中心求助後,她由香港社署接返港入住保良局。
珩父於妻子死後九日始現身認屍,他解釋因在茶餐廳做麵檔師傅替工時,腰傷舊患復發,返回深圳鄉下醫治及養傷,其後由香港堂弟通知始悉妻子的死訊。他在工聯會安排下見傳媒,堅稱並非拋妻棄女,亦沒有虐待女兒。他在社署安排下到保良局與女兒會面,兩個小時的短敍,珩女一直未離父親懷抱。
案件編號:TMJP3/06

獲法庭判予女兒撫養權的吳悅成昨在庭外表示,一直都很愛妻子及女兒,對法庭裁決感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