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被踢爆涉利益衝突四宗罪的理工大學副校長曾慶忠,理大校董會昨公布調查報告,只證實曾慶忠「沒有申報利益,有利益衝突」,其餘三項指控均不成立。校方只向曾發一封「警告信」作懲處,亦沒有將事件交由廉署處理。理大學生會批評校方有意姑息,有校董會教職員代表今要求廉署介入。 記者:梁美寶
理大常務副校長曾慶忠,去年四月被傳媒踼爆涉嫌收受利益及處理校務時,可能涉及利益衝突。理大校董會去年特別為此成立三人研訊小組進行調查;由校董會審核委員會主席查懋成任小組主席、成員包括公開大學校長梁智仁及校董蔡克剛律師。
理大校董會昨早討論有關報告,並於短短兩小時內完成討論及表決,校方以調查屬內部文件為由拒絕公開。小組主席查懋成昨會見記者,指曾被指控的「四宗罪」只有一宗成立。
小組辯護:過份熱心
該指控指理大於○一年八月與ILeapInt'l(ILT)公司合作成立展能學院(香港)有限公司,並用展能為該校的「青雲路計劃」招標,曾慶忠時任該兩所公司的董事,但同時擔任「青雲路」計劃校內招標委員會主席等身份。他於招標期間並無申報自己現任理大合作夥伴ILT公司董事身份,該公司最後順利獲得標書。他直至同年十一月才後補申報其擔任董事身份,小組直指他有違大學監管教職員參與校外工作指引。
小組指他同時擁有用家、供應商董事和投標委員會主席等身份,批核青雲路計劃時應避嫌及申報。同時,與理大合作開設的展能,由理大佔三成五股權,但另外六成五股份,卻由其妹曾慶瑜任董事主席的公司ILT擁有,公眾認為他有利益衝突。但校方指,教職員家屬所擁有股權毋須申報。
此外,曾慶忠去年四月十一日曾致函招標委員會主席,要求延續青雲路合約予ILT及另一所公司。雖然曾慶忠被指可能影響投票程序,但小組卻接受其解釋,認為只是過份熱心,犯了不應犯的疏忽。
裁決不影響升遷薪酬
校長潘宗光指,曾亦非首個不記得申報利益的教職員,調查小組會視乎涉及員工是否刻意隱瞞,最嚴重者可被終止合約,若只屬疏忽者則予以書面警告。該警告信只是提醒曾日後做事要警惕,不會影響其升遷或薪酬。
理工大學學生會會長楊嘉駒批評,校董會於會上通過該報告太倉促,未有給予校董會成員足夠時間看清楚文件即進行表決,結果昨出席的約二十名校董會成員中,只有兩人投反對票、一人投棄權票,令報告順利通過。
「文件成二十幾頁,佢只係畀二十分鐘時間我哋睇,之後就好倉促表決。」楊嘉駒坦言,有感曾慶忠於招標、投標事件中沒有申報,涉及利益衝突,且報告中仍有許多疑點未清楚,加上該小組無法取得其公司有關財務報告等,校方又拒絕公開整份研訊報告,令校內教職員及學生無法了解事件全部。楊指,曾慶忠所犯的錯誤嚴重,但校方卻只以一封「警告信」了事,批評懲罰太輕,要求公開整份報告。理大校董會教職員代表之一張超雄則表示,今日會要求廉署介入調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