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港府外判商屢次出現剝削員工的問題,港府計劃收緊對外判商的扣分制,令到在一年內多次出現不履行僱傭合約的外判商再不可以投得政府標書。在過去一年,勞工處向違例外判商發出七十三張定罪傳票,較○四年急增十八倍。 記者:譚暉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昨日表示,根據港府的財務通告規定,對於不履行在合約訂明的工資、工時的港府外判商,若他們不遵守與員工的合約一次,就會被扣一分。過去一年,若一間外判商被扣滿六分,港府將不考慮該公司提交的標書。他又稱,港府現正考慮將有關分數調低。
勞工處巡查786次
他強調,去年勞工處的勞工督察向港府外判商巡查了七百八十六次,較○四年增加三成;並成功檢控了十一名違反《僱傭條例》及《僱員補償條例》的外判商,涉及七十三張定罪傳票,比○四年的四張定罪傳票,上升十八倍。被定罪的外判商,主要是欠薪、沒有發放法定假日及休息日。勞工處已將這些外判商被定罪的資料通知相關部門,方便部門採取適當的行政制裁。
立法會議員及職工會聯盟秘書長李卓人說,現時外判商聘用大批員工的部門主要是房屋署、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他估計全體港府外判商所聘請的員工,約有二萬多人。
應該即時「釘牌」
他指港府應將扣分制改成「扣一分也不容許」的制度,「外判商違反勞工法例,好多係蓄意而唔係疏忽」,因此若外判商遭法庭定罪一次,應該即時「釘牌」。此外,港府也應予個別部門有更大空間可以中止與違例外判商的合約,對於一些明顯蓄意剝削的個案,毋須等待法庭定罪,部門應可自行中止有關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