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審理入境處縱火案等大案的高等法院法官高嘉樂,癌症纏身多年,昨晨在瑪麗醫院病逝,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發表聲明,表示深感哀痛。
高嘉樂法官一九四二年於澳洲出生,六六年獲律師及大律師資格,曾任助理首席檢察官,八二至九一年出任地方法院法官,九一年起成為高院法官。
曾審入境處縱火案
高嘉樂法官曾審理不少轟動一時案件,包括○一年旺角聯合廣場汽油彈案,○二年入境處縱火案及○四年元朗白沙村連環殺童案等。他審理入境處縱火案期間證實患上癌症,曾返家鄉休養,近年已減少審案;高嘉樂法官育有一子一女,其妻是退休校長,次子Nicholas是律師,次子申請認許時,亦由高法官主禮,還叮囑兒子「萬勿只顧求財,緊記恪守法律。」
李國能表示,「高嘉樂法官過去數年都樂觀及勇敢地與頑疾對抗,過去二十四年服務司法機構,盡心盡力,表現卓越,是一名出色的刑事法官,備受尊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