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追女仔收監候判<br>情癡行賄索心上人手機號碼

為追女仔收監候判
情癡行賄索心上人手機號碼

【本報訊】一名情竇初開的男文員,在街頭邂逅心儀女子,暗生情愫,取得對方手提電話號碼後,卻又意外遺失,只記得女方為數碼通客戶,癡心文員,竟以一千五百元賄賂兩名數碼通職員,代查女方的手機號碼,終鑄成大錯,他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還押監房至下月三日,領取背景報告始判。

共提供千五元報酬

三十二歲被告丘俊強,任職船務文員,被控於去年十月四日及五日,向數碼通職員郭嘉欣和徐建衡,提供合共一千五百元報酬,作為提供女子蘇嘉文(譯音)的登記手提電話號碼。
案情指,被告案發日到鑽石山荷里活廣場的數碼通分店,要求任收銀員的郭嘉欣,查看並向他提供數碼通客戶蘇嘉文的手提電話號碼,即時遭郭拒絕。被告隨即向她呈上一張寫有個人資料的字條,同日下午,郭在下班途中,在地鐵站又碰見被告,被告重申同一要求,並遞上一張紙,內裏包着最少一張五百元的鈔票,郭再次拒絕。
翌日,被告到旺角始創中心的數碼通分行,向營業員徐建衡提出相同要求,亦遭拒絕,徐當天下班後,在附近再遇被告,被告交他一張一千元鈔票,然後離去,徐發現包裹鈔票的紙張,同樣寫上他的資料。同月六日,徐在廉署監察下,與被告兩次通話,其後安排在始創中心分店與被告會面,被告最後被拘捕,警誡下他承認為取得蘇的電話號碼,行賄兩名數碼通職員。

稱從未有拍拖經驗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雖已三十二歲,尚未有拍拖經驗,他早前在旺角中心逛街,邂逅一名心儀女子,兩人曾兩度碰面及交談,女方更將電話寫在紙上交給他,及後被告發現放在銀包的紙張不知所終,被告對女生有好感,想約晤她出外,作進一步發展,卻只記得對方是數碼通的用戶,律師並形容被告「感情浪漫、犯愚蠢事」,被告感到非常後悔,他是家中經濟支柱,母親中風,需要照顧,希望能獲輕判。
案件編號:KCCC53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