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灣前律師索償敗訴

紅灣前律師索償敗訴

【本報訊】曾屬私人參建居屋的紅磡紅灣半島,其發展商在居屋停售後,取消聘用替買家做契的律師樓,律師樓指,發展商不能單方面終止合約,索償一千八百萬元,高等法院昨頒布判詞,指港府改變政策,合約已無法履行,遂判律師樓敗訴。

政策變 合約無法履行

原告吳振綱經營的高漢釗律師樓,被告添星發展有限公司,曾是惠記集團的全資附屬,現為新地及新世界的合營公司。
事源原告於99年受聘於添星,就紅灣半島項目,向添星免費提供法律服務,條件是原告可成為居屋買家的代表律師,港府02年11月宣布全面停售居屋,04年2月添星取消聘用原告,引發訴訟。暫委法官梅賢玉昨判案說,與訟雙方的合約,涉及一項私人參建的居屋計劃,港府改變政策,停售居屋,與被告無關,單位已無法按計劃出售,故合約已不能履行。
案件編號:HCA24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