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交所(388)上市委員會公開譴責洛陽玻璃(1108)及公司2名現任及5名前任執行董事,以及公開批評4名現任執行董事,指他們違反《上市規則》,涉及未按例披露多宗關連交易,以及有關交易未獲股東會同意。聯交所亦公開申明,認為當中被譴責的董事長劉寶瑛及執行董事朱雷波,仍然留任該公司有損投資者的權益,因為兩人蓄意及持續未能履行董事責任。
被譴責的前執行董事包括王永欣、郭曉寰、孫繼剛、金白石及李金讓,被公開批評的現任執行董事則有張少杰、姜宏先、朱留欣及王捷。
洛玻於98至01年間與大股東進行3項交易,包括洛玻向大股東提供擔保,與大股東合組仰韶公司,以及與大股東合組財務公司,但均無披露亦未獲股東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