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消息:港人蘇劍輝與內地男子劉永昶上月三日在沙頭角用刀斬死兩名公安案件,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以故意殺人罪開庭審理。
被告港人在庭上否認控罪,只承認參與毆打公安及協助兇手潛逃;另外,死者家屬在庭上向兩名被告提出共三百零六萬元民事賠償。案件已審理完畢,擇日宣判。
辯方指被告無動手
昨上午九時三十分,蘇劍輝(二十三歲)與劉永昶(三十一歲)兩名被告身穿囚衣,在囚車押解下送抵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於上午十時在第三庭開庭,近四十名被告及原告的家屬到庭聽審;審訊期間,兩名被告家屬因與被告傾偈而被法警趕出法庭。
公訴人在庭上出示大量供詞及物證指控兩人故意殺人,港人蘇劍輝的代表律師答辯時指出,案發時蘇並沒有動手,只是事後駕車接載同黨劉永昶逃走,因此只是觸犯窩藏罪。
而另一名被告劉永昶對有關控罪則供認不諱,但其代表律師則指案發時兩名公安滿身酒氣又沒有表露身份,因此不能由被告承擔所有責任。
死者家屬民事索償
刑事控罪審理完畢後,兩名遇害公安的家屬透過律師向蘇劍輝及劉永昶提出一百五十九萬人民幣及一百四十七萬人民幣的民事索償。案件於下午一時三十分審畢。
案情透露,去年十二月三日凌晨三時許,蘇劍輝與劉永昶駕車到沙頭角田心東路路口時,因兩名公安所駕的私家車阻塞路口而雙方發生口角,劉永昶用刀將兩名公安斬死。案發後十四小時,公安在東莞將兩人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