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王陳發柱兄弟涉欺詐

金王陳發柱兄弟涉欺詐

【本報訊】已除牌的慶豐金集團主席陳發柱,涉嫌與胞弟副主席陳發樑,藉偽造公司帳目向慶豐金借出一億元,其後獲集團以現金及股票償還,警方去年五月拘捕陳發柱等五人,控以一項串謀欺詐罪,昨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五人准保釋候訊。

空殼公司貸款慶豐金

四男一女被告,依次是慶豐金集團有限公司主席陳發柱(五十二歲)、其胞弟慶豐金副主席陳發樑(五十一歲)、董事徐木明(四十七歲)、徐木興(四十歲),及陳發柱私人女秘書徐玉卿(四十四歲)。五名被告中僅第四被告徐木興不是慶豐金高層職員,警方調查後相信他是用以犯案的帳戶持有人。
控罪指五人自○○年十二月至○一年九月十八日間,與盧志堅及其他人欺詐慶豐金集團有限公司及慶豐金債權人及股東。盧志堅原是慶豐金集團職員。
控方指出,陳發柱及陳發樑兄弟涉透過八間空殼公司,展開連串銀行交易,成功偽造港幣一億元貸款予慶豐金,慶豐金其後以現金五千五百萬元還款,其餘以四億五千萬股慶豐金普通股償還給兩人,每股作價一毫,約值四千五百萬元。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接手調查。

五被告准保不得離港

五名被告昨由警車帶上法庭,控方不反對保釋,裁判官批准所有被告擔保,陳發柱兄弟各以十萬元,其餘三名被告分別以一萬及二萬元擔保外出。
由於陳發樑被捕前暫住在西環一酒店,裁判官要求他在保釋期間暫住胞兄的南區薄扶林道住所。
案件現押後至下月七日轉介區域法院提訊,其間各人不得離開港。陳發柱保釋後神情輕鬆,更揮手向記者打招呼。
案件編號:ESCC24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