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機構權責混亂

法定機構權責混亂

劉細良

「東鐵底部組件裂痕事件」的政治影響正開始浮現,九鐵原本計劃成立專責小組調查,但運輸局局長廖秀冬決定介入,主動成立專責小組追查,由政府官員主導追究責任。東鐵這次事故明顯是管理不善,有人刻意隱瞞。假若跳高一個層次去反省整件事,今日沿用多年以業餘公職人士出任法定機構主席的做法,是否應該檢討?

未能互相監察

過去數年,法定機構高層出事率之高冠絕其他政府部門,像旅發局大花筒、平機會主席黨同伐異、私隱專員高層大花筒;遠者有沙士期間的醫管局大混亂、職訓局高層被揭混帳事、土發主席涉及利益衝突等。這些事件凸顯一個主要矛盾,就是法定機構全職的行政總裁與業餘的主席權責不清。
業餘主席通常身兼多職,是成功商界人士或專業翹楚,公職也不止一瓣。由他們掌管近百億資產的法定機構,涉及重大民生服務及商界地產利益;即使這些業餘人士品格高尚,他們有時間扮演董事會主席角色,監察行政總裁嗎?
平機會醜聞更暴露了主席一旦有私人政治野心,便可安插自己人入董事會或主導招聘高層,將公共機構變私人山寨,而政府官員也參與其中。到傳媒揭發機構聲譽蕩然無存後,政府才重新委任清洗太平地,但政治代價已由政府領導人承受。當初政府將某些法定機構如九鐵總裁兼任主席做法一分為二,是希望互相監督,事實證明這個做法無效。

出現雙重問責

英治時代殖民地政府欠缺認受性,加上現代社會管理愈趨繁複,英國人為了轉移政治矛盾,改由獨立的法定機構去為市民提供服務。房委會便是表表者。將八十年代蓬勃的公屋運作,由政府官員轉移至房委會委員,並吸納居民組織入內以消弭矛盾;跟着醫管局按房委會模式更進一步,強調引入商業管理文化。
這種模式發展到了今天,在新政治形勢下出現新矛盾。法定機構在殖民地時代,本是用以吸納反對聲音及減低政府的政治負荷的問責方式;但今天同樣有問責局長,故當九鐵出現事故時,肯定會發生冬冬對付田二少,要田二少交代以凸顯局長問責精神這狀況。法定機構主席一職已喪失主要功能,正如前文所述,內部管理由業餘人士監察也不能應付日漸龐大的架構及服務範圍。數百億資產由業餘主席負責,市民對此實在心驚膽跳,一旦類似平機會的醜聞發生在九鐵、機管局、醫管局,後果不堪設想。

執行能力有限

我認為問責局長理應成為其政策範疇轄下,掌管重要資產的法定機構當然主席。一方面他們受防賄條例監管,不容易滲入私人利益,二來可避免主席與局長爭相問責或卸責之局面。機構日常運作則由行政總裁全權負責,權力架構便十分清晰,指揮路徑不會混淆。出任主席的局長在重大決策上須考慮議會及民意,不能變成獨立王國,出事由他負政治責任,而董事會內必須規定委任「看門狗」(Watchdog)組織負責人作監察。
九七前法定機構主席及總裁是高官退休後的好歸宿,當時外界批評官員私相授受,但最少他們清楚政府決策過程及擅長與師弟師妹打交道,出事機會也少。九七後另一班新貴抬頭,入主法定機構,空有一套商界陳腔濫調,執行力卻十分有限。看來東鐵裂痕事件也是政府檢討這種運作模式的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