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組織發展樂觀

非政府組織發展樂觀

在內地,作為「公民社會」重要組成部份的非政府組織(NGO),目前仍在起步階段。北京「小小鳥」互助熱線包括發起人魏偉在內,只有四名專職工作人員,另有一名律師擔任義務法律顧問。魏偉表示,希望在未來五年內,「小小鳥」能夠在深圳、上海、廣州等大城市建立分部。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占少華指出:「政府有些事情做不到,而打工群體又有需求,因此就有了這類組織的生存空間。」他對類似組織的未來發展感到樂觀:「政府應該通過某些渠道加強對農民工民間社團組織的支持,比如購買其服務,承認其合法性、扶持其發展等。」

社團註冊要過兩關

根據內地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成立社團要先找到相關的政府部門或獲政府授權的組織作為業務主管單位,獲審查同意後才能到民政部門登記。例如成立全國的環保組織,創辦人須先取得國家環保總局或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的批准,才能向民政部申請註冊。內地不少民間團體,因為未能通過這項「雙重管理」的門檻,一直處於尷尬地位,部份更因此被當局指為「非法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