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曉陽報道】立法會爆出一連串涉及議員津貼的醜聞後,立法會秘書處去年底推出新的「申請發還工作開支指引」,規範議員申領實報實銷津貼,但指引過度嚴格,更提出條文監管議員助理的行為,若助理不簽同意書確認指引,議員每月十萬元的實報實銷津貼將全數被扣起。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批評,秘書處繞過議員監管助理行為,他將要求立法會秘書處檢討有關安排。
根據「申請發還工作開支指引」附錄三,議員助理的操守行為不可令立法會聲譽受損,指引又規定議員助理任兼職,一定要得到議員批准。第十八條則規定,行為守則應成為議員助理合約一部份。
李卓人:無必要
李卓人批評,議員助理不是出任公職,只是一般的僱員,看不到有特別監管其操守的必要,指引反而可能成為助理被無理解僱的藉口。他稱,議員助理一旦簽署指引,或破壞了議員跟助理之間的協議,但他日前收到立法會會計部通知,因其助理仍未簽署指引同意書,故扣起他的津貼,最終其助理被迫簽署。
立會秘書處接受查詢時回應,制訂指引是按廉署建議,因議員助理酬金來自公帑,要求他們有良好操守理所當然,而去年七月的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已通過指引。秘書處又指,推行建議前曾為議員助理舉辦研討會,會上沒有助理反對指引。不過,據出席有關研討會的議員助理透露,該會只是說明如何處理實報實銷津貼,沒有討論規範助理的新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