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讀者光顧裝修公司,為其新居進行裝修工程及訂購家具,可是該公司逾時一個月仍未完工,令她大失預算。法律界人士稱,消費者進行裝修工程時,應要求裝修公司在單據上列明未能在限期內完工的補償方法,若消費者因此蒙受損失,可循法律途徑向有關公司索償。
讀者胡小姐向本報投訴,她原本於海外工作,早前決定返港定居,去年十月中,她光顧位於紅磡的LAFITE室內設計公司,為其將軍澳私人屋苑維景灣畔新居進行裝修工程及訂購家具,卻萬料不到竟是一場噩夢的開始。
承諾個半月竣工
胡小姐稱,裝修工程包括牆壁鏟底批灰及髹油、拆牆鋪地板;安裝天花燈槽、玻璃門及掛牆燈箱等項目,另外亦訂購多件家具,包括地台床連床頭板、衣櫃、書櫃及地櫃等,費用約十萬元。當時負責職員承諾,所有裝修及家具可於十一月底全部完成及送到。
胡小姐稱,她滿以為有一個半月時間,應有充足時間完成工程,可是工程進度未如理想,圖紙遲遲未準備好,房間牆紙及床頭板有破損,天花燈槽未修邊;至於家具,六隻衣櫃門全部做錯,地櫃尺寸亦錯,書櫃更沒有送貨。
新屋猶如爛攤子
「到咗十二月,間屋成個爛攤子,原本諗住可以入伙,𠵱家就遙遙無期,搞到我喺香港要周圍搵地方住,真係好麻煩,重要成日嘥時間上嚟睇吓工程做成點,呢兩個月真係好困擾;我搵佢哋公司傾,佢公司老闆話已經炒咗負責嘅職員,會由佢全權處理,我騎虎難下,惟有由佢做,間公司重應承十二月二十四日會做晒所有工程,如果唔係就扣工程錢,重喺張單寫明。」
公司指員工失職
胡小姐稱,其後工程進度仍然緩慢,該公司直至二十四日仍陸續送材料到其家,已到期限,根本無法完成工程,只有要求該公司停工,職員即拉隊離開,直至現在連其門匙亦未交還,她只能另覓公司收拾殘局。
LAFITE室內設計公司負責人鄭先生回覆本報查詢稱,因跟進此工程的員工失職,並且未經公司同意,私下向客人作出承諾,令該公司未能履行單據上所列工序,及不能如期完工,該公司已就此事將有關員工革職。
LAFITE公司稱,該公司可於任何時間向客人歸還門匙,並就事件對客人造成不便致歉,並請客人到該公司門市洽談,解決事件。
(○一一四○○一)
單據應列賠償方法
法律界人士謝天良稱,消費者委託裝修公司進行工程時,應要求有關公司在單據上列明工程完工日期,及公司未能在限期內完工的補償方法;若消費者因工程未能完成,須索回已付費用,或需另聘公司繼續進行工程而蒙受損失,可透過法律途徑向有關公司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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