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地皮建屋後違反協議<br>劉皇發遭入稟追討百五萬

獲地皮建屋後違反協議
劉皇發遭入稟追討百五萬

【本報訊】七名屯門鍾屋村居民聲稱九七年與新界鄉議局主席劉皇發達成合作協議,提供土地讓劉斥資建屋,事成後可獲一幢村屋及兩個泊車位作報酬,但劉違約,其後雙方商討和解,劉答應支付二百六十萬元解決糾紛,但僅支付了不足一半的款項,村民昨入稟高等法院,向劉追討餘款一百五十萬元,另加利息及訟費。

無交出村屋及泊車位

原訴人譯音為鍾偉盛、鍾偉光、鍾偉亮、鍾偉珊、鍾偉健及鍾偉達及已故的鍾偉全(由其遺產管理人黃洋(譯音)代表),原訴人在入稟狀指,劉皇發為屯門一塊地皮的土地發展商,該處鄰近原訴人所持地皮,根據九七年十一月的協議,劉同意在得到原訴人所持地皮,再作發展後的四年內,給予他們一幢位於該地皮的村屋及兩個泊車位,作為交易條件。
原訴人即日把該地皮轉讓給劉名下的展銷有限公司,後來劉違反協議,沒有交出村屋及泊車位。
至○二年十月,鍾偉亮代表原訴人,與劉達成另一補充協議,當中劉同意於○二年十月至○三年一月,分三期支付原訴人二百六十萬元,以解除原先協議的責任,但劉支付首期六十萬元後,第二期的一百萬元,便沒依時支付,幾經追討,延至○三年一月,才支付了其中的五十萬元,後來便沒有再付款。

去年獲頒大紫荊勳章

劉皇發現年六十八歲,剛擊敗民主黨議員郭家麒當選添馬艦委員會主席,自八○年出任新界鄉議局主席至今,八一年獲英女皇頒授MBE勳銜,○五年獲頒大紫荊勳章,他亦是現任立法會議員。
劉另於○四年及○五年,被三名人士及一間內地公司,分別入稟法院追討三十萬元及一千八百萬元。
案件編號:HCA9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