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紹銘 嶺南大學榮休教授
讀《信報》黑楊文〈漫畫一日,世上千年〉,知BillWatterson的《CalvinandHobbes》全集(三冊),去年秋天在美國出版了。Watterson在1995年「收爐」,也是「十年辛苦不尋常」。這十年紀念集出版後,一直高踞《紐約時報》暢銷書首榜,歷久不衰。他的作品通過syndicate的經營,在全球二千四百多家報章上發表。據網上資料所得,《CalvinandHobbes》集子一共印行了二千三百多萬冊。
既稱全集,Calvin這個黃毛小子和他的soul-mate玩具老虎Hobbes從此絕迹人間了。Watterson還不到五十歲,決定在事業巔峯時退休,依他給報紙編輯的「告別函」所說,自己也非常「神傷」。不過他的興趣轉變了,雖然下一步要做甚麼,目前還沒有眉目。總結十年的漫畫生涯,他自問盡了全力。每天趕deadline,已不易應付,但讓他覺得最難忍受的,是篇幅的限制,無法盡訴心中情。Watterson對自己的創作,是個完美主義者。他拿的版稅,大可聘請助手,給他出主意或給他「代筆」。但他異常敬業,漫畫中出現的人物和對白或獨語,從未假手於人。
Calvin跟讀者見面時是六歲。謝幕時也是六歲。難道一輩子老不生長?這樣子每天見報一次,無論畫面或構思,總有重複的時候。抄襲自己的次數一多,十年建立起來的名聲就會毀於一旦了。Watterson及時收手,看來是明智之舉。他今生衣食無憂,愛做甚麼就做甚麼。他小時的兩大志願,一是做太空人,二是當漫畫家。未成名前的作品常涉及時政,但不受歡迎。他關心政治,也注意環保問題,今後可能會把時間、精力、甚至金錢投入「社會服務」。在美國,忠於自己信念、不孜孜追求「着數」的知識分子為數不少。畢生奉獻消費者權益的RalphNader,上世紀六十年代初自普林斯頓大學拿到法律學位後,推了多家公司的聘請,埋頭找三大汽車公司產品的「車禍」紀錄,出版了他里程碑的著作,《UnsafeatAnySpeed》(1965),害得美國消費者幾乎人人自危,也逐漸開始不「愛國」,轉投日本人和德國人的懷抱。
繙譯文學作品難窺全貌,此乃老生常談。漫畫的「載體」靠的是畫像。「公仔」不好看,畫中人說的是甚麼也成了廢話。《CalvinandHobbes》之能吸引千千萬萬「粉絲」,因為Watterson的圖像特別可愛。從毛頭小子Calvin嘴裏溜出來的話,不論是對玩具虎說的、對父母說的、或是對體形如航空母艦的老師說的,都極其精采。我手上有一「短篇」,只有兩個格子。Calvin的媽媽忙裏偷閒,坐在桌子旁邊整理文件。兒子在她身後突然出現,嚷着說:Hi,it'sme,yourbigaccomplishmentinlife!在下一個格子中,我們看到媽媽癱瘓在長沙發上,面對剛下班回家的丈夫,直瞪着他。I'mdepressed!媽媽說。
Yourbigaccomplishmentinlife可以直接了當譯為「你的終身成就」,但在目前的語境中,媽媽說I'mdepressed就不易掌握了。譯為「我好沮喪啊!」沒有甚麼不對,但「沮喪」這種詞兒,我們平日聊天都不大用得上,更不適合在漫畫中出現。相對來說,I'mdepressed倒是美國人中的口頭禪。Calvin的媽媽,當然疼愛孩子,但在沒有菲傭幫忙的家庭中,這個「大頭仔」一出現,做母親的就馬上失去私人空間。I'mdepressed在這裏如果用中文來講會不會相當於「我投降了!」、「我服了!」或者更誇張點說,「我得去看心理醫生了」?
《CalvinandHobbes》描劃父母子女親情,但也沒有迴避存在於這種關係中的lovingtension,甜甜的緊張關係。Calvin的父親一天在家看報「歎咖啡」,自言自語的說,「聽說從來沒有人在臨終時覺得他應該多花些時間在辦公室。」話未說完,「大頭仔」已在身後出現了。為人父親的,歎了口氣,站起來重新整理領帶,對兒子說:「看來我還是回辦公室上班吧。」
小孩子一天跳跳蹦蹦,嘴巴也空不下來。我們的Calvin又不是個用功的好學生,從來沒看過他拿着功課去「啃」。媽媽厭煩我,老爸又躲開我,只有玩具老虎Hobbes才是我最可靠最親近的朋友。這是BillWatterson神來之筆,以孩子和玩具虎的「交情」側寫美國人的孤獨與寂寞。Hobbes在跟Calvin獨處時,身形碩大一如森林老虎,但有外人在旁,又馬上回復原形,變為Calvin抱着的玩具。一天,「大頭仔」赤身露臂,對着門上的落地鏡,舉起雙手展示自己的肌肉,得意揚揚的讚美自己說:MadeinGod'sownimage,yesSir!看哪!小弟渾身是勁,不愧是按照上帝形象打造出來的作品!Hobbes側在地上,托着下巴,冷冷的說Godmusthaveagoofysenseofhumor,上帝的幽默感一定出了問題!
香港的「波場名流」讀物HongKongTatler有一期刊登了兩頁《CalvinandHobbes》,標題叫Humor,不叫cartoons。要突出的就是Watterson獨步美國漫畫界的一大特色:溫馨動人的幽默感。美國其他漫畫家,當然也有以幽默風格知名的,如《HagartheHorrible》的作者DickBrowne。Hagar是Viking海盜頭目,常見他率眾到英法等地殺人放火搶掠。這紅鬚綠眼的彪形大漢天不怕地不怕就是PTT,怕太太。且說一天Hagar等人在海外作奸犯科多月後回到家鄉,大夥兒興高采烈的到飯館排隊等派位吃飯。進門時接待員問:「吸煙的還是不吸煙的?」Hagar答說不吸煙。「喝酒的還是不喝酒?」Hagar說當然喝酒。
最出人意表的是第三個問題:「你們要可以swearing的座位呢?還是non-swearing的?」Hagar是老粗,嘴巴從不乾淨,假如真有這條規矩,要他選座位的話,當然會選擇可以破口大罵的。但Hagar沒有正面回應。他轉過頭來對身邊的夥伴說:Ithinkthesepressuregroupshavegonetoofair,我想這些壓力團體也做得太過份了。
整體而論,Browne的幽默是屬於成人的,而Watterson創造出來的世界,充滿親和力,可說老少咸宜,怪不得Calvin退出江湖的消息傳出後,小朋友悶悶不樂,童心未失的老爸老媽也覺得若有所失。
幽默感是英國人特有的氣質。在林語堂眼中,幽默是靈魂的滑潤劑。且聽他怎麼說:「沒有幽默滋潤的國民,其文化必日趨虛偽,生活必趨欺詐,思想必趨迂腐,文學必趨乾枯,而人的心靈必日趨頑固。」
有見及此,林語堂決定身體力行。辦雜誌、寫文章,忙個不亦樂乎,除發揚「固有」幽默文化外,還致力把西方的humor精髓橫的移植過來。錢鍾書張開天眼,認為幽默大師白費心機,因成〈說笑〉一文,劈頭就說:「自從幽默文學提倡以來,賣笑變成了文人的職業。」錢先生的話為甚麼說得如此刻薄?因為他覺得幽默「一經提倡,自然流露的弄成模仿的,變化不居的弄成刻板的。……何況幽默是不能大批出產的東西。所以,幽默提倡以後,並不產生幽默家,只添了無數弄筆墨的小花臉。」
十年前我在〈漫畫與我〉一文以此開頭:
男人不愛漫畫者,不可嫁,
女人不愛漫畫者,不可娶,
朋友不愛漫畫者,不可交。
當權者不愛漫畫,其人必語言無味。
這幾句話。當然不能當真,否則男的討不到老婆,女的嫁不到丈夫,而世上驟然間多了孤獨無友的可憐人。於今想來,自己當年這麼熱心推廣美式漫畫,乃因平日接觸到的同胞,常懷千歲憂,悶悶不樂,掛着pokerface,彳亍街頭。因發奇想:國人若多看幽默漫畫,說不定因靈魂得到按摩而變得身心舒暢,跟別人打交道時,最少會掛上一個plasticsmile去應對。這想法,不消說,跟林語堂提倡幽默一樣天真得可以。
正如英式幽默不能移植,Watterson的漫畫,也一樣難在異地開花結果。不說別的,說中文的Calvin和說英文的Calvin就前後判若兩人。「大頭仔」此去無歸期,只能說一句:Bye,Calvin,BeGood!要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