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買樓自住,幾年後儲到一舊錢,就會諗吓還畀銀行,減輕供款壓力,或者因應個人需要,更改還款安排。蘭西最近收到一位讀者電郵,話佢查詢幫趁嘅渣打銀行,至知每次提早還款同更改還款安排,都會收手續費,但問其他銀行就話唔收。
蘭西向主要銀行了解實情。渣打銀行(香港)發言人表示,客戶提早部份還款需收取六百蚊手續費,若喺按揭協議鎖定期內提早部份還款,將按協議內容決定是否罰息,更改還款方式則收四百蚊手續費。
滙豐銀行發言人話,客戶提早部份還款,最低償還金額須為五萬,喺敍造按揭首兩年內,銀行會徵收相等於兩個月供款利息嘅罰息,若客戶更改供款年期或每月供款金額,則收取三百蚊手續費。
中銀香港發言人指出,客戶喺按揭協議鎖定期內首年,提早部份還款,罰息相等於還款額一巴仙,一年後就唔收費用或罰息,至於更改還款方式,一般唔收取費用,但具體情況按個別客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