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乞被公安發現 特區駐粵辦送返<br>港婦流落廣州七天

行乞被公安發現 特區駐粵辦送返
港婦流落廣州七天

【本報訊】廣州消息:繼三歲女童珩女流落廣州後,一名香港婦人上周六(本月七日)去廣州遊覽時,精神突然出現異常,她扔掉行李在街頭露宿並向路人行乞,其後由公安發現將她帶返派出所,公安向工聯會廣州諮詢服務中心求助。該名婦人昨由特區駐粵人員陪同返港,再送院留醫檢驗。

家人態度冷淡

流落廣州港婦姓羅(五十歲),本身是廣西人,七十年代到中山投靠舅母,幫舅母照顧孩子,其間經介紹認識姓林港人,兩人結婚後育有兩子一女,羅婦亦於八六年來港定居。其夫以往在製衣廠任熨衫師傅,因工廠北移失業多年,一家依靠八千多元綜援金過活。
至於兩子一女,長子二十四歲,任職電腦推銷員,次子十八歲攻讀副學士,幼女十六歲就讀中五,一家人同住葵涌荔景邨風景樓一單位。據稱,其夫每月只發一千元給羅婦作家用,她亦經常到中山探親及居住,事後家人對她流落廣州反應冷淡,其夫亦指她「患有精神病」。
本月七日,羅婦向家人表示返中山,她攜帶一個腰包及一個旅行袋在羅湖過關後,羅婦聲稱覺得悶,不想去中山,於是登上往廣州巴士,在廣州火車站附近落車後,羅婦漫無目的蹓躂,疑精神出現異常將行李扔掉,僅剩下載有證件及一千元的腰包。
羅婦靠買平價飯盒充飢,並在街頭露宿及行乞,直至十日(本周二)下午,荔灣區公安發現她向路人討錢,查問下知悉她港人身份,在帶返彩虹派出所後,其實她身上仍剩下三百元。由於當晚天氣寒冷,公安準備將她送往收容所暫住,羅婦以為送她收監,情緒激動大鬧派出所。

留派出所過夜

公安只好讓她在派出所過夜,安排她睡在長櫈,並拆除窗簾當被褥保暖,至前日公安知道珩女的新聞,即聯絡廣州工聯會諮詢服務中心,該會職員了解情況並與羅婦家人聯絡,但家人未有承諾將她接回,羅婦被迫在派出所逗留多一晚。
由於工聯會昨日未能與家人接觸,經特區駐粵經貿辦公室安排,昨日用專車從廣州接載羅婦,經落馬洲送返本港,並將她送北區醫院檢查,今日將送往葵涌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