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原則果然棄守 - 陶傑

法治原則果然棄守 - 陶傑

世貿韓農鬧劇,特區政府在外交壓力、國際輿論、大長今的淚花攻勢之下,「法治原則」果然棄守,兩腳一軟,十四名韓農,十一名原來「起訴證據不足」,匆匆釋放,剩下三名「首惡分子」,准予「保釋」,押後到三月再審,但發還旅遊證件,意思就是放水,你們走吧,我不管了。
特區的一些阿Q華文輿論,還聲稱特區政府宣揚香港是「法治地區」,總算「目的已達」,把韓農釋放,息事寧人,「顧全大局」。
當初就是這批華文傳媒,天天頭版頭條:「韓農火攻會展」、「灣仔淪陷」,把一座香港島報道成慘遭日本鬼子洗劫蹂躪的危城。身為一個不懂英文的小農華文讀者,自然會認為天塌下來了,韓匪血洗東方之珠,我英勇的警方,像十九路軍一樣不怕死而抗拒,打下了漂亮的勝仗,把一干韓農戰犯,全數俘獲。
請問當初國際戰犯法庭審訊東條英機、坂垣征四郎等,有沒有「證據不足」,釋放戰犯之理?
「證據不足」?當初警方包圍九百名韓農,用喇叭喊話,不是宣告「你們已經犯了法」嗎?君無戲言,這句話不是出自電台名嘴之口,也不是出自油尖旺蠱惑仔之口,而是出自執法的警官,全港市民,都相信警方的「專業判斷」。如何一個月之後,「你哋已經犯咗法」竟變成「證據不足」?專業判斷如此兒戲,豈非間接證明陳日君的「香港之恥」評得有理?

如果陳日君當日是胡說,則拘捕十四名韓匪,必定證據確鑿;保衞法治,十四名暴徒必須審結到底。認不出人?問一問當日在場的大量華文傳媒記者好了,他們回來書寫,左一句「淪陷」,右一句「火攻」,詳細報道了韓農如何用各種利器瘋狂攻擊警方。記者們本着愛港愛國之心,一定勇於上庭做證人,這批「知識分子」,協助維持法治穩定有責,一夜之間又鳥獸散到了哪裏?
原則就是原則,法治是香港繁榮穩定之基石,豈可因國際壓力、韓國政府干預而投降。開此缺口,以後特府拘控長毛、美英帝國主義勢力就心中有了底,學韓國明星李英愛,出動「戇豆先生」Mr.Bean來聯署要求放人,那麼到時放不放?人們不禁要問:是港人治港,「中央」治港,還是國際電影電視藝人治港?
本欄對於警方的硬淨專業,本來極為認同讚賞,想不到西洋鏡拆穿,又是中國式的一團和稀泥和差不多先生。既是如此,主辦世貿如何決定正確?
至於說「宣彰法治,目的已達」,令人想到中華民國時代的抗戰歷史教科書的用詞:「我軍死守長沙三日,日軍攻勢凌厲。我因此戰已引起舉世關注,昭示我護土決心,目的已達,遂撤退以保全元氣,轉戰後方」——「目的已達」,亦即投降的同義詞,七十歲以上的中國人,看慣報紙,一定明白其中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