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涉非禮繼女脫罪

司機涉非禮繼女脫罪

【本報訊】貨車司機涉嫌趁妻子不在家時,一個月內六度侵犯十三歲繼女,被控四項非禮及兩項企圖強姦罪,司機稱繼女憎恨他搶走母親,故誣告他,其妻亦出庭證明他清白,六男一女陪審團昨在高等法院以五對二大比數,裁定全部控罪不成立,司機無罪釋放。
四十三歲被告,原與事主母女及與妻子所生女兒,同住一公屋單位,案發於○三年九至十月,現時事主住女童院。
據事主稱,母親○三年入院割膽石前幾日,母親帶同母異父妹妹外出買餸,繼父突然將她壓在床上,稱「我好鍾意你」,脫掉她的褲子企圖強姦,她奮力反抗才保不失。

社工指恨父奪母愛

其後,繼父又趁母親入院、沖涼及倒垃圾時,多次企圖強姦及非禮她。
不過有社工作供指,事主不忿被告搶走母親,對他恨之入骨,被告妻子亦作辯方證人,指入院前後已極不適,不會帶幼女外出買餸,甚至因未拆線,出院後一個月才沖涼,根本沒有發生女兒所指情況。
案件編號:HCCC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