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購護膚品 慎引致皮膚敏感

選購護膚品 慎引致皮膚敏感

有讀者購買護膚品用後皮膚出現敏感,最終只好退回產品。消費者委員會提醒市民,選購護膚品前可先索取試用裝塗在頸背或手腕內側,測試會否出現敏感。若用後感不適,應立即停用。

塗手腕測試敏感

讀者周小姐稱,日前購買一套三件的護膚品,包括眼霜、日霜及補濕精華素。她表示,當日在店內試用部份產品時未有任何反應,但買後回家使用三次,即皮膚敏感,有紅腫及痕癢症狀。
她即時致電該店投訴,但職員堅持該公司產品性質溫和,不允退款。
有關護膚品供應商表示,一般而言,職員出售產品前,會讓客人於手背試用有關產品,測試性質是否適合,會否出現敏感。因有關產品屬優惠價套裝,故只可讓顧客退回已買產品,再選購同等價值的其他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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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皮膚不適應即停用

消費者委員會提醒市民,使用護膚品後,如發現皮膚出現紅腫、痕癢、或眼睛感到刺痛、流眼水、怕光,應立即停止使用,如情況持續,便應向醫生求診。有關購買及使用護膚品須注意事項。
(1)勿購買來歷不明、標示不清的產品
(2)先索取試用裝試用
(3)在專櫃試用產品時應採用即棄棉花棒挑取產品
(4)可塗在頸背或手腕內側
(5)可把已開啟產品置於雪櫃中
(6)不要把護膚品塗於傷口上
(7)含果酸成份的護膚品會對皮膚起刺激作用,皮膚會較薄,須做好防曬措施
消費者委員會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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