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中港夫婦因感情破裂鬧離婚,雙方為三歲女兒撫養權對簿公堂,昨日男女兩家共八名成員到灣仔法庭聽取裁決後,結果女童的撫養權判歸女方所有。由於女童目前正由男方家人照顧,雙方在離開法庭後就交回女童問題發生爭執,混亂中互相推撞。警方接報到場制止,其中六人報稱受傷,事後以在公眾地方打鬥罪名,將全部八名男女拘捕。 記者:胡恩宏
據稱,男女事主均姓陳,約四十歲,男方是香港人,女方是內地人,兩人所生的三歲女兒一向在香港父親家中生活。較早前,兩人協議離婚,但女方要求將女兒帶回內地生活,男方不允,女方於是在港入稟法庭要爭回女兒的撫養權,並要求男方給予贍養費。
就交回女童起爭執
昨上午十一時許,男事主與父母及一名女親友,女事主與胞姊及兩名女親友,雙方共八人到達灣仔港灣道政府合署家事法庭,就爭取女兒撫養權案件進行聆訊。據稱,法庭最後將女童的撫養權判給女方,男方須在指定限期內將女童交回女方照顧。在聆訊完畢後,雙方家人甫出法庭走廊,即就如何交回女童問題發生爭執,互相指罵對方不是。
其後,雙方離開政府合署大樓,在地下公園仍喋喋不休,其間有人首先動粗推撞對方,其他人見狀即加入戰圈,兩批共八人扭作一團,途人見狀報警。警員接報趕至制止及調查期間,其中六人報稱受傷由救護車送院,各人敷治後並無大礙,警方則以公眾地方打架罪名,將涉案的八名男女全部拘捕帶署調查。
據熟悉家事訴訟的法律界人士指出,離婚夫婦爭取子女撫養權,倘若雙方不能自行解決,法官會下令由社會福利署準備一個報告,並會將申請延期處理。直至法庭對子女的安排滿意,其中包括誰負責撫養子女及子女的居所,才會頒下絕對判令。另外,法庭判決撫養權的準則,通常有子女管養責任權的一方會得到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