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馮競文共用辦事處 月領5000元<br>劉千石捲入涉騙租津案

與馮競文共用辦事處 月領5000元
劉千石捲入涉騙租津案

【本報訊】廉署前日起訴兩民主黨區議員及一前區議員涉嫌誇大辦事處租金,詐騙政府津貼事件續有餘波,本報調查發現,涉案單位除屬三人辦事處外,當年也是立法會議員劉千石的地區辦事處,劉千石由九八年八月到九九年十二月,每月申領五千元支付該單位租金,總數達八萬五千元,劉千石昨強調無中飽私囊,但以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立法會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小組委員會主席劉秀成則說,若有需要會開會研究。 記者:莫劍弦

劉千石在上述案發期間仍然是民主黨黨員,並透過直選當選九龍西立法會議員,案中民主黨九龍城區議員馮競文則屬其選區,當時劉千石同時租用馮位於紅磡蕪湖街興邦大廈一樓單位作地區辦事處。據本報翻查劉千石向立法會提交申報開支單據,由九八年八月到九九年十二月,劉千石每月向立法會申領五千元作為單位租金,並且付上租單副本,總數達八萬五千元。

涉案單位空置兩個月

資料顯示,馮競文被廉署控告她四項提供虛假資料罪,指她在九八年九月至○四年九月,先後向九龍城臨時區議會及九龍城區議會提交共七十三張租單及八張其他單據,以示在九八年八月至○四年八月的不同時間,曾分別以每月五千零八十元、九千元或一萬元在紅磡蕪湖街興邦大廈租用一單位作為辦事處,該辦事處即為劉千石在九八年到九九年期間,與她的共同辦事處。
據興邦大廈租客透露,該大廈由單一業主擁有,但無人知道誰是業主,因為業主都是透過恒生銀行向他們收租。有一樓住客表示,該單位已空置約一至兩個月,而他的單位約七百多呎,目前月租是四千八百元。
記者曾向劉千石查詢租金去向以及是否知悉馮案,劉千石以有關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便作評論,也未有回應廉署曾否邀請他協助調查。知情人士則稱,劉千石當年並非主動租用該單位,只是為了幫助黨友,所以才會跟當區區議員聯合租用該辦事處,並沒有參與單位的管理細節,劉千石每月都付五千元租金,並沒有中飽私囊,廉署也沒有找劉千石協助調查。
曾擔任劉千石助理的九龍城區議會副主席陳家偉指,劉千石曾有辦事處設於興邦大廈一樓,與馮競文的辦事處一齊,但他不清楚事件,所以不能評論。

津貼全交租沒犯法例

據了解,廉署決定是否採取行動,主要視乎議員申報租金,是否真的全部用作支付租金開支,若他申領開支已全數用作交租,這樣就不會有問題,若申領租金高過實際支付租金數目,就可能會觸犯法例。
立法會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小組委員會主席劉秀成表示,目前仍未了解事件,他說最重要是議員沒有圖利,以及該單位的業主不是自己親友,若有需要便會開會討論。他又說,委員會已有指引,讓議員申領津貼時清晰些,避免議員踏入陷阱。

劉千石向立法會申領津貼時,所提交該單位的租金副本(圖)。

涉案的興邦大廈一樓單位(左),據鄰居透露,該單位已丟空一兩個月。

三名前任及現任區議員涉及曾騙公帑的單位,位於紅磡蕪湖街興邦大廈。

涉騙租津案的馮競文(圖)、劉定邦及陸偉綱。
資料圖片

涉騙租津案的馮競文、劉定邦(圖)及陸偉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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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騙租津案的馮競文、劉定邦及陸偉綱(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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