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租用寬頻機,即使機件操作正常,只要機身有非自然損耗,包括外殼損壞,或會被網絡商徵收賠償費用。消委會認為有關損耗不應包括機組老化、因時間用久而令外殼耗損或機身出現運作的問題,否則消費者可向該會投訴。
選用有線寬頻五年的黃先生,早前有線寬頻以更新系統為由,上門替他更換寬頻機,但師傅檢查下指他所用的寬頻機有非自然損耗,要他賠償一千八百九十元。
黃先生不忿說,寬頻機操作一直正常,經多年擺放下,機殼有些微損耗亦在所難免,無理由要用戶負全責。
有線寬頻回覆本報稱,該公司曾安排工程人員替黃先生更換寬頻機,並發現其所租用的寬頻機機身有損壞,故此當時已向黃先生家人交代有關收費。
經仔細檢查後,由於黃先生所租用的寬頻機有明顯損壞、且由非自然損耗造成,故無法獲豁免或酌情豁免部份費用。
根據有關服務條款及細則:「你(用戶)必須在我們的要求下負責因遺失、盜竊、未交還、損壞或被設產權負擔的有線寬頻機組合作出全面的賠償。」
自然損耗 可免負責
消委會發言人表示,雖然有關條款列明寬頻機如有損壞,須由用戶負責。惟有關損壞,不應包括機組老化、因時間用久而令外殼耗損或機身出現運作的問題。
否則,有關條款對消費者並不公平,用戶可向有關網絡商反映或向消委會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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