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動物可以殺來吃,甚麼動物不應該殺來吃?雞的生命與狗的生命有分別嗎?香港人不愛吃狗,但以我看的韓國片,如果給飢餓的韓農一隻狗……
每人對虐待的定義都不同,說AnimalWelfare的是反對人類對動物造成不必要的痛楚,也即是說,動物的犧牲要有價值;而說AnimalRights則提倡完全放棄利用動物;兩者在程度上和定義上差異很大。
我也想過乾脆吃素,現在只能說佩服素食者較接近清心寡「肉」的境界,而自己吃葷時,只有不想口裏的曾是一條生命,停止一些哲性分析,否則永不能大快朵頤。
也不是我寫法醫小說得來的迷信,而是心理學與犯罪學都異口齊聲說虐待動物的人有較大機會傷人甚至殺人,他們壓根兒就是有暴力傾向。
日本在2002年也有一宗轟動全國的虐貓案,兇手松原潤還把過程上載網上,結果警方憑此把他繩之於法,兇手需要被判半年徒刑,緩刑三年,這是日本史上最嚴厲判刑,也引起了各界對動物愛護法例的關注。
也許香港也是時候認真想想一條保護動物的法律,反正遲早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