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人接恐嚇電話 9人依指示獻財<br>經理按廣告尋勒索對象重囚

19人接恐嚇電話 9人依指示獻財
經理按廣告尋勒索對象重囚

【本報訊】夜總會經理不堪生活拮据,隨意翻閱報章,聯絡登分類廣告的中港司機、車房東主、的士司機及保險經紀,以各種理由施以恫嚇,包括訛稱中港司機在內地開罪了他的黑社會「大佬」等,成功勒索六萬六千多元,該名夜總會經理昨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因案情極為嚴重,重判監禁四年半。
現年五十歲的被告李仲強,被控勒索及沒有按照法庭指定歸押等二十項控罪,涉案事主共十九人,代表律師在求情時指,在內地任夜總會經理的被告,與女友同居,因入不敷支才犯案,而他早已在警誡下承認控罪,因女友流產,趕回內地照顧她,才未有按時歸押。

揚言斬斷手腳

根據案情,被告於九九年十月至○二年五月,在報章的分類廣告中,取得十九名事主的聯絡電話,並以不同理由索取金錢,涉款逾十一萬元。他曾向數名中港司機表示,他們在內地工作時開罪了其「勝和」大佬,若不作出適當賠償,便會找人在內地斬斷他們的手腳。
其後,被告又以類似手法向車房東主、的士司機及保險經紀等勒索,如訛稱車房東主未有妥善修理其手下的汽車,雖然並非所有事主均墮入被告的圈套,但被告看似對事主的職業瞭如指掌,加上惡言相向,有九名事主因擔心人身安全而按被告指示,將逾六萬六千元存入被告的銀行戶口,其餘事主則報警求助。
被告於○二年五月在羅湖入境時被捕,原定於同年十一月到法庭應訊,但被告棄保潛逃,直至去年十一月才在內地被捕。
案件編號:DCCC10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