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七旬傷殘老翁隱瞞擁有三百多萬元資產,在過往九年來騙取社署每月發放數千元的綜援金,涉款共達五十九萬元,老翁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以欺詐手段在銀行內促致記項十九項罪名,裁判官昨將案件再押後至下月七日判刑,讓被告在判刑前,償還有關款項,老翁須還押監房看管。
裁判官下令自行償還
七十五歲被告蕭祖祿,由於中風須坐輪椅出庭,被控於九五年二月至○四年四月間,騙取社會福利署綜援金,控方只檢控部份罪名,故此十九項罪當中,只牽涉約三十六萬餘元。
律師求情時指,被告中風致腦部受損,記憶力衰退,記不起存款下落,其戶口內的三百多萬元是賭博贏得,被告兒子表示願代父還款但遭法庭拒絕,裁判官指出,被告銀行戶口內有三百多萬元存款,要他自行償還。
案情指,被告於九五年一月向社署申請綜援金、老人及傷殘津貼,並作虛假表示,全家人總資產共一萬四千多元,存放於兩個銀行戶口內,符合社署規定的三萬二千多元上限。由九五年二月至○四年四月,被告成功獲得社署每月發放四千六百多元至六千九百多元的綜援金。
社署於○四年初進行抽樣調查,揭發被告另有九個銀行戶口,九五年存款有二百七十萬元,○四年戶口滾存達三百五十四萬元。被告過去九年取得社署共逾一百萬元綜援,其中只有約四十多萬元合資格領取。
被告向社署承認,因一時貪心騙綜援金,並承諾每月還款三千三百元,分十四年攤還,控方則指被告尚欠五十八萬多元未還。
上年騙綜援涉四千萬
社署公布數字顯示,上個財政年度共有六百六十五宗詐騙綜援金個案,涉款近四千萬元,今個財政年度首八個月,即○五年四月至十一月間,共有五百一十九宗,涉款達三千四百多萬元,相等於上個財政年度的八成。
案件編號:KCCC79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