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會福利署早於去年十一月已接到珩女父親吳先生的求助,社工眼見對方一個多月後仍未尋回妻女,竟在珩女母親墮樓身亡兩天後(本月四日),即珩女最孤立無援時要求結束個案。群福婦女權益會主席廖銀鳳狠批社署未協助尋人即草草結案,是草菅人命。
社署發言人稱,本月四日珩父通過電話向社工表示,妻女失蹤個多月仍未回家,會返內地尋找,個案暫時毋須服務,當時社工建議暫時結束個案,並得到吳先生同意。珩父昨在廣州辦理妻子後事時指摘社署為卸責說謊,「太太失蹤期間,我向社署同警方求助,但有社署職員打電話勸我銷案,由頭到尾都係社署要求(結束個案)。」
立法會社福界議員張超雄表示,當時仍未解釋珩女失蹤問題,社工最低限度要將個案轉介駐粵辦等部門跟進,「咁樣closefile(結束個案),做法好唔尋常」。華員會社會工作助理分會主席黎永盛也指出,一般涉及小孩的個案,社工應更小心處理。
社署解釋珩父同意結案
社署發言人指,去年十一月十九日,珩父通知社工,其妻帶同女兒返回內地後失蹤,社工透過長途電話聯絡珩母,當時珩母表示與娘家親人同住,暫時不回港。十一月三十日,社署中心主任會見珩父,珩父表示其妻女十一月下旬回港,但二十九日在澳門再失蹤;當時珩父建議暫時結束個案,社工建議再跟進一段時間。直到本月四日,社工再跟吳先生見面,吳先生表示妻女仍未返港,暫毋須服務,社工遂建議暫時結束個案,得吳先生同意。
廖銀鳳批評,珩女及母親自去年十一月底一直失蹤,社署竟可輕率結案,做法不負責任、草菅人命:「大人細路成兩條人命,有乜理由唔發動保安局、入境處幫手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