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衣服單據宜列明賠償安排

修改衣服單據宜列明賠償安排

有讀者投訴修改衣服後有破損。消費者委員會提醒巿民,如拿衣物到店舖修改,應着店方在單據上列明修改項目及如有破損應如何賠償等,避免爭拗。

單據無公司印章

謝先生數年前於BIEM服裝店購買一套逾千元的西裝,近月他拿來首度穿着,發覺褲腳太長,遂於約兩個月前到鑽石山的BIEM分店要求修改,因他沒有保存多年前的售貨單據,店方只發給他一張無公司印章的白紙,紙上寫有修改衣物的資料及聯絡電話等。
五日後他往取褲,職員才通知他該條西褲褲腳修改時,不慎剪破了一個小洞,由於該款西裝已停產,無法找回同一款式。(一二二七○○八)

回應:店員不慎剪爛西褲

BIEM公司回覆本報承認,謝先生要求修改西褲時,店員因一時不慎弄穿有關衣物。
由於此貨物已售出多年,而謝先生亦未能提供有關收據,故該公司只能退換全新西褲一條,或提議以半價讓客人購買套裝。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建議,巿民最好要求店方在單據上列明將如何修改衣服、如有破損又會如何賠償等。另在取衣服時,亦應檢查清楚有否問題,避免爭拗。發言人指出,有關修改衣物的投訴,○三年有六宗,○四及○五年均有三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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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先生手持被店員修改褲腳時剪爛的西褲,褲腳明顯有一個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