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患有嚴重青光眼的病人,其角膜在燈光下會呈現青綠色,因而得名青光眼。但絕大多數病人並不會「眼泛青光」,故發病而不自知,因此延誤了診治,令病情加重。根據香港醫管局二○○一至○二年統計年報顯示,該年度本港有兩成三新增的永久性失明人士是由青光眼所致,為造成永久性失明的頭號殺手。
引起青光眼的真正原因實際上並不完全清楚,但大部份患有青光眼的人士,都伴有眼球內壓力增高,而使視神經受損,視力逐漸降低,視野收窄,並可能完全失明。
青光眼分急性和慢性兩種,都是嚴重疾病,若不及早治療,最終會導致失明。
急性青光眼比較少見,但症狀明顯,會出現視力模糊、頭痛、惡心、嘔吐及眼前出現帶有彩虹似的光圈等症狀,如得不到及時治療,有可能在短時間內致盲。
40歲以上要定期檢查
慢性青光眼則一般在發病時並無症狀,視野會慢慢收窄,但患者並不會察覺,發現時多已臨近末期。
患有糖尿病、偏頭痛、深度近視、眼睛受創、高血壓或曾經及正在服用類固醇激素的人容易患上青光眼,家族成員中有人曾患青光眼者的危險性也較高。年紀愈大,風險愈高。
因為慢性青光眼的早期並無症狀,所以四十歲以上的人最好每兩年進行一次眼科檢查,具有以上風險因素的人士尤為重要。
治療青光眼旨在減低眼內壓,避免視力損壞或進一步衰退。但是,若視神經已損壞,衰退的視力是沒有方法改善的。青光眼初期一般可用藥物控制病情,如藥物仍不能控制,則可考慮採用激光或手術進行治療。因為青光眼的後果嚴重,一旦發現或出現以上所描述之症狀,應立即向眼科醫生求診,而不宜自行處理。
撰文:保栢醫療保險(查詢熱線:2517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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