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黃仁龍見南韓議員─錯、錯、錯 - 盧峯

蘋論:黃仁龍見南韓議員─錯、錯、錯 - 盧峯

不管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先生怎樣強調他跟南韓國會議員的會面只是禮貌性會面、不管黃仁龍司長怎樣重申他跟南韓國會議員的會面不會影響南韓農民的案件,我們依然認為黃司長今次決定跟這些南韓議員會面是不恰當的、是不明智的、是錯誤的,我們希望黃司長好好吸取今次的經驗,往下來不要重蹈覆轍。
律政司司長雖然已成了政治任命的主要官員、雖然不能避免要承擔某些政治性的任務及角色、雖然難免要處理具爭議性的事件,但是律政司司長的最重要工作、最重要使命依然是捍衞香港的法治制度、依然是確保香港的法律制度特別是刑事檢控政策不偏不倚、公平公正。
這一次幾位南韓國會議員來香港顯然是一場向本國國民及選民交代的「政治騷」、顯然是一種政治表態的行為,即使特區政府要接待他們、要派遣官員跟他們會面,也應該由負責治安及執法政策的保安局局長或由掌管全面政策及政治工作的政務司司長出面。現在特區政府偏偏讓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先生跟議員會面,令黃司長作為不偏不倚檢控者的角色沾上政治色彩、令香港的檢控工作面對外國政治壓力。這不是很不恰當、很不明智嗎?

無疑,不少政治領袖或政客都會為在外國觸犯法律的國民請命、都會為這些國民向有關國家領袖說情或要求對他們寬大處理,例如澳洲總理霍華德近期就曾為一個被新加坡判死刑的澳洲公民求情。可是這樣的請求式求情只能是求情、只能是提出一種政治訴求,不能涉及人家的法律制度或程序,而有關國家也只會由政府領導人或領袖出面作回應,負責檢控工作的官員如司法部長是不會介入、不會出面回應的,更不會與外國政客會面討論事件。偏偏黃司長連這種最基本的規範、最基本的禮節也不懂,居然親自會見幾位南韓議員,聽取他們的訴求。這不是極不明智、極不恰當嗎?
更可怕的是,南韓農民在反世貿示威期間衝擊警隊的案件將於明天再次進行聆訊,究竟特區政府會否加控其他更嚴重的控罪、會否在檢控方面有其他處理正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正成為本地以至國際社會的議論重點。在這樣的敏感時刻,負責作出檢控決定的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先生理應保持低調、理應跟案件保持距離,以避讓公眾產生錯覺以為他的檢控決定受到政治力量或其他壓力左右。
偏偏黃司長卻不懂避嫌,選擇在昨天──距離聆訊只有兩天的時候與南韓議員會面,聽取他們的關注。這樣下來,若果特區政府在星期三的聆訊中改變檢控的決定,讓南韓農民可以提早回國,那將有不少人懷疑黃司長是因為南韓議員或政府的壓力而從寬處理案件,這將會損害香港法治制度的公正形象。另一方面,若果黃司長為了顯示不受外國政治壓力左右,即使有理由可從寬處理案件也不肯改變檢控決定,甚至加控其他罪名,那將對十多名被告不公平、那將令十多名被告面對更嚴厲的控罪及更冗長的聆訊。像這種平白令案件政治化、平白令律政司及特區政府變得進退兩難的決定,不是錯的很厲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