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兩劫鳳姐囚5.5年

青年兩劫鳳姐囚5.5年

【本報訊】失業青年發現與女友在銀行的四萬元存款遭父親全部提取,青年因財政拮据淪為劫匪,五日內兩度假扮嫖客搶劫「一樓一鳳」財物,昨在高等法院承認兩項搶劫罪名,判監五年半。
二十二歲被告何永倫,無業。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的父母因犯事常進出監獄,被告自小由養母撫養。被告與女友在銀行的四萬元存款,遭父親悉數提走,被告大為震驚,被告要錢生活才犯案。被告曾嘗貧窮滋味,故當受害鳳姐要求他留下數十元時,被告也照做。巡警憑鳳姐描述的手腕荊棘圖案紋身,在荃灣街巿街將之拘捕。
案件編號:HCCC29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