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金融市場有一項產品是全球第一--「上市殼」。香港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是可以出讓的,而且有市場價格參考,由最廉宜3000多萬至1億元以上均有,比較其他歐美市場,可謂有絕對領先優勢。亦有一群金融精英,以買賣上市殼為主業,而且收入可觀,遠勝一般穩打穩紮的實業家。
造成這種奇怪現象的主要原因,其一是香港背靠我們社會主義的祖國,當中有上千上萬的神秘富豪,由於稅務或財富來源等問題,業務不能直接申請上市,只可通過「買殼」將資產轉移及融資。
但最主要的原因,是監管機構的大力支持,一方面極度緩慢的除牌機制,造成大量空殼公司在市場上買空賣空,另一方面,漫長及缺乏透明度的上市審批過程(當然只針對缺乏背景的私人企業而言),將一批企業家趕至這個代價不菲的上市捷徑。
小股東利益被奪
年多前,交易所收緊條例,大幅提高買殼上市的難度,但奇怪的是,新例實施後,可出售的「殼」大幅減少,在奇貨可居下,「殼」價更大幅提高。更可悲的是,過去買賣「殼」時,小股東均有機會藉全面收購套現,但在新例下,買賣「殼」均採取「先注資產,後轉股權」的方法,完全避免全面收購,小股東的利益都被「殼」主奪取了。一些「殼」公司的股東紀錄,完全沒有一個大股東存在,但任何人都知道這些「小股東」均由一位大殼主操控,奇怪的是,我們的監管機構對此一直不聞不問。
畢竟市場的智慧超高於監管者。加強監控行不通,不如徹底開放市場,一方面簡化及加快除牌機制,另一方面廢除不必要的「反收購」條例,讓上市公司買賣更透明更商業化,小股東的權利才能得到充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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