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公共事件分四級

突發公共事件分四級

國務院昨日發布《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將突發公共事件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四類。按照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總體預案將其分為四級,即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總體預案規定了國務院應對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組織體系、工作機制等內容,並進一步明確了各有關部門在人力、財力、物力及交通運輸、醫療衞生、通訊等應急保障的職責。明令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