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不評碟,說說樂壇頒獎禮。
大家心照,由商業機構舉辦的頒獎典禮,或多或少有分豬肉成份,問題只是會否太過份。
作為經理人及唱片公司,極力為旗下歌手爭取獎項無可厚非,把關的責任落在主辦單位身上。有些主辦單位害怕順得哥情失嫂意,頒發大量獎項,看似皆大歡喜,實際上,只怕沒有一個獲獎者真的欣喜。
不公平可悲,然而沒有承擔更加可悲。
賽果不公,會引起輿論詬病,欲偷樑換柱的釣得虛譽,也惹來罵名,後果由歌手自負。相反,模棱兩可的賽果,就連反響的空間亦不存在。
新城勁爆頒獎禮不值一提,今年叱咤的賽果,引起了不少迴響。有讀者去信報社,指摘商台黑箱作業,不滿容祖兒拿不到一首叱咤十大。「《明日恩典》是連續四周冠軍歌,卻十大不入,反而麥浚龍的《雌雄同體》只有兩周冠軍就入十大。」
叱咤一直標榜選舉機制具高透明度,驟眼看來事有蹊蹺,可其實以上數字有誤導成份。翻查資料,《明》、《雌》以至《夕陽無限好》在叱咤榜中皆只奪得一周冠軍,全年能夠蟬聯冠軍的僅有《Monica》與《男子組》。顯然,讀者所說的「連續四周冠軍」,其實是指《明》在四台的流行榜中皆曾奪魁,而叱咤十大所依據的,是歌曲在該台的全年總播放率。
不過撇開數字,《明》怎會不及《雌》流行?更大的疑問是,假如容祖兒沒有歌能打入十大,她憑甚麼問鼎女歌手金獎?唯一解釋,是容祖兒有多首歌高踞十大以外位置,以總成績勝出。這可能嗎?也不是沒可能的,類似情況亦發生在黃偉文身上。在叱咤十大中,有五首是林夕的作品,而黃偉文一首都沒有,可他卻奪得填詞人大獎。若說關係,林夕與商台的關係自然比黃偉文密切,黃偉文贏的,就是總成績。
非要以陰謀論來分析的話,可能是這樣的:歌手金獎是大獎,歌曲獎相對榮譽較小,為了安撫或獎勵更多歌手,大會作出調校,把一些歌曲獎頒發給其他人,因此容祖兒、Twins、側田、衞蘭、Soler、周國賢等金獎得主皆沒有十大歌曲,而只奪得銀獎的古巨基、草蜢和林海峰,銅獎的李克勤和楊千嬅就有。那麼,何以陳奕迅既得歌手金獎,又拿下至尊歌曲及四個大獎?陰謀論嘛,頒獎禮需要有一位英雄;平心而論,陳奕迅在去年的成績有目共睹,想壓也壓不住,nocompromise!
另外,大家有否留意,今年叱咤突然少了「雷霆樂壇班霸」一獎?唉,都算畀足面啦。
撰文:MY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