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成死囚「槍下留人」

去年一成死囚「槍下留人」

中國最高法院負責人前日透露,去年一月至十一月,最高法院覆核地方法院的死刑判決時,其中百分十一點二二的死刑案件被改判緩期執行或無期徒刑。當局未公布去年處決的人數,但按以往每年約有一萬人被處決計,大約有一千人得以「槍下留人」而死裏逃生。

法院審案逾48萬宗

北京《新京報》昨日報道,最高法院負責人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還透露,去年頭十一個月,全國法院共審理各類二審案件逾四十八萬宗,其中改判六萬二千多宗、發回重審三萬一千多宗。
中國當局一向不公布全國處決死囚的數字。「國際特赦」組織去年根據傳媒公開資料統計,二○○四年全球大約有三千八百人被處決,中國佔了九成,有三千四百人。但全國人大代表、重慶西南政法大學教授陳忠林透露,中國每年有近一萬宗需要立即執行死刑的案件,他還因此呼籲最高法院收回在一九八○年下放給地方法院的死刑核准權。

將收回死刑核准權

每年春節之前,中國當局都會大規模處決死囚,以期對犯罪活動起到威懾作用,但此舉受到國際人權組織的批評。據「國際特赦」組織統計,去年春節前兩個星期,中國當局處決了二百名犯人,比前兩個月的六百五十名顯著上升。
最高法院早前已高調表示,將收回死刑核准權,負責人又主動透露去年「槍下留人」逾一成,顯然有意紓緩外界的批評。
《新京報》/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