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昨刊登憲報,提高多項不涉民生的營商收費,但同時降低四項稅務收費,新收費將會由今年三月至五月起生效,估計經調整收費後,政府每年的收入會減少五百五十萬元。
冀七年內收回成本
提高的多項收費大部份是根據《應課稅品條例》向應課稅品貿易商簽發牌照及各類證明書,貯存應課稅品及監督保稅倉費用,政府發言人表示,大部份建議調整的收費對上一次加費已在二○○○年八月,均未達到收回全部成本的水平,當中收回成本的幅度由百分之三至九十四不等,今次收費調整會把有關收費調高百分之七至二十,以期在一至七年內達到全部收回成本的水平,而稅務局所提供的四項服務收費,亦一次過下調至收回全部成本的水平。
政府曾由一九九八年起一度凍結大部份政府收費,是經濟不景時的特別措施,旨在減輕市民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