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影帝梁家輝去年十月飲下五杯花雕酒後,駕駛私家車接載妻子,疑因收掣不及撞向前面一輛旅遊巴,證實酒精超標兩倍多,梁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醉酒駕駛罪名,裁判官指他身為國際明星,應為公眾樹立榜樣,僅三年卻兩犯同樣罪行,判處梁入獄兩個月,准予緩刑三年,另停牌三年及罰款一萬元。 記者:戴國輝
四十七歲被告梁家輝,報稱藝術家,承認一項在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制下駕駛汽車罪名。他○二年十一月九日帶醉駕駛寶馬私家車至紅磡海底隧道與一輛城巴相撞,並揮拳毆打城巴司機,其後被判罰款一萬二千元及停牌十八個月。
飲五杯花雕酒後肇事
梁的代表大律師是藝員趙雅芝丈夫黃錦燊,黃亦曾是藝員。黃錦燊向法庭呈上三封求情信,分別由立法會議員周梁淑怡、影星成龍及導演關錦鵬撰寫。成龍與梁家輝相識二十年,認為梁是對家庭負責的男子,而梁投身電影圈多年,參演得獎名片,對業界貢獻良多。
辯方求情時指梁與妻子育有一對孖女,不時駕車載女兒上學,他當日駕車到薄扶林雙親住所,曾飲下五小杯花雕酒,約下午六時許,梁妻突然致電,指她身在香港仔的深灣遊艇俱樂部,未能截到的士,要求梁驅車接載她。
辯方續指,梁的私家車與旅遊巴相撞後,除旅遊巴司機受輕傷外,旅巴二十二名乘客都沒有受傷,梁提出賠償,由於旅遊巴司機是受僱人士,才拒絕梁的建議。辯方承認案件嚴重,但不涉及超速,梁有十三年駕駛經驗,僅○三年有一項醉酒駕駛案底,他已深感後悔,上了寶貴的一課,希望輕判。
官曾考慮判即時監禁
主任裁判官簡達仁表示,梁作為一名影星,無論在本港及國際都有知名度,他有責任為公眾樹立榜樣,公眾會監察其一言一行。梁三年前已犯下醉酒駕駛,卻在短時間再犯同類罪行,他曾考慮對梁判以即時監禁,惟考慮案中無人受傷,梁並非蓄意犯案,故判以緩刑。
案情透露,案發去年十月二十九日下午六時半,梁駕駛私家車至香港仔黃竹坑道,前面一輛旅遊巴依據交通燈指示停下,梁收掣不及,私家車車頭與旅遊巴車尾輕微碰撞。一名警員目睹案發經過,梁其後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證實其呼氣中的酒精比例是五十五微克,超過二十二微克的訂明限制。
案件編號:ESCC66/06